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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县泉山国际二期(原监管厂所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第一标段(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发表日期:2020-08-24 09:16:34 浏览次数:1175

1、招标条件:

兰陵县泉山国际二期(原监管厂所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及监理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电子招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兰陵县泉山国际二期(原监管厂所片区)棚户区项目施工监理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6#-15#楼、配套楼及地下车库(含人防)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19230.09㎡,本项目共划分为个标段,具体详见如下:

第一标段:6#、8#、9#号楼,均为地上11层,地下2层,剪力墙结构;配套楼地上2层,框架结构, 建筑面积约24037.95㎡;投资额约3706.01万元

第二标段:7#及10#-15#楼,均为地上18层,地下2层,剪力墙结构;地下车库及地下人防部分为地下一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95192.14㎡;投资额约:16524.92万元。

2.2建设地点:兰陵县兰陵路西段北侧赵官庄村

2.3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土建、装饰、安装等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计划工期:第一标段:暂定540日历天;第二标段:暂定60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第二标段:施工企业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施工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8月2408时30分至2020年08月28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临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获取: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用户登录--登录成功后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14930分,地点为兰陵县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第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根据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第238号文《关于加快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互认应用的工作方案》及临沂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出示《山东省健康电子通行码》,递交投标文件时需要间隔1米以上,做到即交即走,减少人员聚集程度及滞留时间,参加投标的所有人员按文件要求需做好自我隔离与防护(口罩、一次性手套、护目镜)。

7、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300000元(拾万元整);第二标段:500000元(拾万元整. 投标人可以采用投标保证金、保险保函(保险机构应当在临沂市设有服务机构,且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银行保函等任一形式作为投标保证金,均需符合《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工作的意见(试行)》鲁建建管字(2018)11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保证金使用网上缴纳,保险保函和银行保函均可使用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与保函须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并于开标前到兰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受理办公室(213室)办理登记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陵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15165598655

代理机构:山东国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825397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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