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使命:
以客户满意,员工自我价值实现和社会进步为最终追求
企业愿景:
做建设领域一流的工程管理专家 打造具有公信力的品牌企业
经营理念:
守法经营,公平竞争 开拓进取,承担责任
服务理念:
受人之托 忠人之事
价 值 观:
专业、责任、创新、共赢 专业创造价值,责任铸就品牌 创新驱动发展,共赢筑梦未来
核心价值观:
格致正诚,修远求索 以人为本,和而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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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老规程对比
修订后的《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包含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发承包阶段、实施阶段、竣工阶段、附表及条文说明章节,与原规程对比如下:
二、新旧规程架构对比及说明
三、新规程编制要点
新规程在已实施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国家标准GB/T 51095-2015)规范下,对比原规程进行修编,突出可操作性,具体化实施内容和要求,可用于检查、评判造价咨询成果,规范造价咨询行为,编制要点如下:
1、涉及已出版实施的专项规程,如《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审规程》(CECA/GC 1-2015)、《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编审规程》(CECA GC2-2015)、《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 3-2010),仅提及要求不详加展开。
2、贯彻“动态、全方位、全过程”的理念,其中,
(1) “动态”是在概算、预算等节点控制基础上连续的控制,并对控制目标进行完善、补充、修正;
(2) “全方位”是对于各专业、各子项的全局控制;
(3) “全过程”是在确定的控制目标下,进行全责任、全方位的控制,突出咨询单位在全过程造价咨询活动中的单一责任和全寿命周期成本控制。
例如新规程中:
第3.1.3条:“承担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业务的企业应按照合同的要求,对合同中涉及的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合同价、竣工结算等服务内容实施全过程和全方位造价控制。”
第3.1.4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全过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应关注各阶段工程造价的关系,以设计概算不突破投资估算、施工图预算和结算不突破设计概算为原则对工程造价实施全方位控制。若发生偏离,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及时向委托人反馈并建议相应控制措施。”
3、贯彻“事前、事中、事后” 的理念:“事前”指投资发生前,以前期(设计)阶段为主;“事中”指投资发生时,以项目实施(施工)阶段为主;“事后”指投资发生后,以项目实施(施工)及竣工结算阶段为主。
4、针对《规范》中引入的方案比选、优化设计、价值工程分析、限额设计报告、投资计划书等,明确具体编制方法。
四主要条款解读
1 总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