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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李庄滨河花园一期、二期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发表日期:2020-07-01 15:01:50 浏览次数:926

郯城县李庄滨河花园一期、二期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郯城县李庄滨河花园一期、二期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人为郯城宏创高科技电子产业园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郯城县李庄滨河花园一期、二期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包括施工阶段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完成的全过程造价咨询。

2.2服务周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完成并出具完整的结算报告,移交全部结算资料至招标人为止。

2.3标段划分:不划分为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具有相应投标资质的单位,请于2019年9月20日至2019年9月25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下同)到山东国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沂蒙路与上海路交汇朗润苑5号楼2901室,报名提前电话联系)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办理资格预审事宜。只有经建设单位和代理机构组成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办理资格预审事宜:

1)工程造价资质证书(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3)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养老保险缴费证明(2019年1月至2019年8月社保缴费明细,须明确到个人且时间相对应,网上可查)(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造价工程师,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9年1月至2019年8月社保缴费明细,须明确到个人且时间相对应,网上可查),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复印件留存),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报名,否则不予接收,投标中严禁更换项目负责人,否则按照废标处理;

5)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2016年1月1日至今,以造价咨询合同签定时间为准)承揽同类型工程中标通知书、造价咨询合同等材料(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6)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以上资料复印件需胶装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郯城县李庄滨河花园一期、二期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本次招标需提供3份资格预审申请书。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纸质)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需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4000.0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郯城县李庄镇人民政府

地址:临沂市郯城县李庄镇

联系人:于主席

电话:1831572178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国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沂蒙路与上海路交汇朗润苑5号楼2901室

联系人:鲍工

电话:1825397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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